邯郸市政府印发《2017年邯郸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9-01 阅读:

 

 

 日前,邯郸市政府印发《2017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(邯政办字〔2017〕110号)。本年度绩效管理文件本着“认真落实省级工作任务,做好我市各县(市、区)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考评”的思路要求,从形式了做了很大的调整,市气象局对今年的文件先后进行了两次较大修改,进行了两轮征求各单位意见,于8月21日印发。
    本年度绩效管理文件的调整主要体现在考评方式上。首先将《2017年河北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(冀政办字〔2017〕47号)中的指标考评体系分解为两个附件,附件一为市本级工作落实,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各单位,不设考评权重,市级政府不参与自评;附件二为对各县(市、区)政府工作的考评,设权重分值,用以实现年终评分,考核排名。其次,将“标准化建设体系”中“气象服务标准化县、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示范乡镇、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、社区建设”一项工作,在对县(市、区)政府的考评中设为加分指标项,权重分值偏高,以此鼓励各县(市、区)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。